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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亲爱的老朋友

第五十二章 亲爱的老朋友 (第1/2页)

诺里斯是克雷顿·贝略在军队认识的朋友——就和他的绝大多数朋友一样,因为他人生中最宝贵的一部分都在那里消磨。
  
  当克雷顿还坐在马车里的时候就一直在回忆自己和诺里斯的往事。
  
  诺里斯比克雷顿大八岁,他是克雷顿晋升军官后带的第一个队伍里的成员,不过当时队伍里的人都敬重他胜过克雷顿,而克雷顿自己也不得不佩服这个人。
  
  只要有诺里斯在,他们的后勤简直能自给自足。
  
  诺里斯就是一个万能的人。
  
  他会打铁、烹饪、钻井、素描、演戏剧、修鞋子、设陷阱、做账本、看星象、打水手结、包扎伤员、治疗家畜、钻木取火、修剪灌木、寻找食物、分辨药用植物、能够模仿全国各地的口音诺里斯会的事说几个小时也说不完,他几乎会所有生存的手艺,其他士兵一度怀疑他曾是个被同伴流放至荒岛上的海盗,否则没可能锻炼成这样。
  
  诺里斯否认了这一点,他只告诉战友,自己在十岁时就被父亲赶出家门流浪,随后为了谋生干过很多活儿,才磨炼出这么一身本领。
  
  的确,诺里斯所掌握的大部分技艺水平并不出众,只是一般程度,堪堪能够拿来混口饭吃,但没有人怀疑他有朝一日会成为大人物。
  
  一个有能力掌握这么多技能的人不会一辈子碌碌无为。
  
  所以当克雷顿冷静下来,又觉得诺里斯忽然解开死亡的幕布出现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诺里斯谦虚、无私,同个队伍里的每个人都被他帮助过,但他从来不居功自傲。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颗赤诚的爱国心。
  
  当他看见报纸上说,要“公民”去加入军队对抗陶顿的野蛮人,他立刻辞去当时的工作,告别家人去参军,而即使一直在艰苦的第一线战斗,他也从没有抱怨过什么。
  
  当然,军队承诺的海外补贴可能也是作战的理由之一,但只为了这个,也没几个人会选择上战场,诺里斯的拳拳之心天地可鉴。
  
  在部队里存在一种核心人物,他存在在哪里,哪里就能凝聚起作战信心。
  
  而在克雷顿的部队里,除了克雷顿本人,诺里斯就是第二个核心。
  
  一次冲锋作战中,克雷顿的坐骑不巧被子弹击毙,他落下马,被敌人分散的部队围困住,是诺里斯及时发现他的困境,冒险带着其他人折返回来冲破封锁,将他从包围中救出。
  
  还有一次,克雷顿连同其他五名士兵受了重伤,他失血过多,在高热中陷入昏迷,而队伍因为马匹失散又一时无法回归大本营接受治疗,诺里斯想尽一切办法照料他们,最后六人中竟只有一人死亡,还是因为折断的肋骨刺穿肺部,这伤势在战地医院也无计可施。
  
  有这样的经历,克雷顿已经将诺里斯视作自己的挚友。
  
  他回报过他一次,现在还欠他一条命。
  
  不过,诺里斯似乎有另外一套算法,一直坚持两人已经扯平了。
  
  在乌伦死后,克雷顿·贝略的父母相继去世,但他无暇回乡操办丧事,只能由翠缇丝代劳。在那之后,他的部队终于得到了一次休假的机会,于是他便迫不及待地回乡,去完成自己作为儿子以及兄弟的义务。
  
  而等假期结束,克雷顿重返军队时,却得知诺里斯被更上级的军官发配到了另一个队伍去参加特别任务,并且因为意外不幸牺牲。
  
  现在看来,这也许是有什么误会。
  
  克雷顿知道军队的德行,尽管有规定要将死去士兵的遗体带回,但如果遗体的位置不确切,或者掉在一片生着疫病的区域,军官就会下令放弃继续搜寻,将这视作法条中的意外情况。
  
  也许诺里斯就是在那时遇到了这样的困境,他没有死,但是失踪在了一个很难搜索的区域,而同行的人的尸体却被找到了,所以他也被放上死亡名单,等他恢复自由,却失去身份,只能重新想办法挣钱回国。
  
  至于事实是否和克雷顿猜测的一样,一会儿答案就揭晓了。
  
  马车在一处富人街区停下,这里是魏奥底的西区,离那栋市中心的“地狱大楼”不算远。
  
  克雷顿从车上走下,迎面的豪宅只有两层,但极宽,外部装饰和他在萨沙市的房屋有些相仿,设计有一种老派的奢华感觉,并不张扬。
  
  唯一独特的地方是在房屋在二楼墙壁外侧建立了一个类似神龛的平台,上面站着一个手执长矛的裸身女人,约有五尺高,完全由铁铸成。
  
  克雷顿了解过各种文物的形制,一眼就看出那是个从船上拆下来的船首像。
  
  看来诺里斯这几年是在操心远洋贸易。
  
  几个沉默寡言的枪手站在门前,他们几乎不说话,也不怎么巡逻,但给克雷顿的感觉比之前遇到的安保都要更具威胁,他们看见诺里斯的仆人,便让开门前道路,让克雷顿和诺里斯的忠心仆人通过,又有一个仆人走近为他们打开门,
  
  克雷顿真正见到此地的主人时,这个大富豪正闭眼靠在有软垫的单人椅上,长相相当庄重,神色则安详得好像再次去世,椅子后面有一个臂膀肌肉发达的男性按摩师在为他按摩头部。
  
  因为壁炉烧得很旺,诺里斯只穿着一套睡衣,一个女仆将两盘水果轻轻放在他面前的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去。
  
  克雷顿没有说话,他怔在那里。
  
  他看着这个被当做诺里斯的人,心里没有一丝熟悉的感觉。但当他尝试去回忆诺里斯的容貌好与眼前人做比较时,却发现记忆中诺里斯的脸早已模糊不清,还清晰留存的印象就只剩下一双有着极光色调的眼睛。
  
  时间太久了,久到他连生死之交的脸都已经忘却。
  
  他为自己感到羞耻。
  
  “我的主人。”那个领路的仆人恭敬地唤道:“贝略先生来了。”
  
  富翁复苏般睁开双眼,熟悉的璀璨颜色一瞬间就让克雷顿放松下来。这双眼睛的颜色非常非常罕见,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诺里斯。
  
  而诺里斯也站起来,仔细端详着克雷顿,脸上的神情就像上一刻的克雷顿本人一样。
  
  兽化的眼瞳、更加茂密的发须、苍白的皮肤、黑色的指甲、不可能再创新但还是创新了的身高
  
  死而复生之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挚友,没有对这些特征表现一丁点儿的害怕,相反,喜悦的感情溢于言表。
  
  “天呐,我们都变了!变得太多了!”他激动地喃喃道,声音再次向克雷顿证明了他的身份。
  
  一个人的脸可能会随年龄发生变化,但声音却老的很慢。
  
  克雷顿心中诺里斯模糊的形象开始转变的清晰,空白的脸被现在的形象所覆盖。
  
  “诺里斯,要说改变,我怎么敢和一个从自己坟墓里爬出来的人相提并论?”他笑嘻嘻地张开臂膀,和诺里斯拥抱在一起。
  
  异于常人的低体温让克雷顿立刻明白诺里斯已经不再是普通人,不过他自己又怎样呢?
  
  才各自说了第一句话,他们就回到了过去一样,局促的感觉完全消失了。
  
  “请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诺里斯和克雷顿都坐下来,他挥退所有下人,靠在椅子上的身体还微微颤抖:“你知道吗,我在马车上看到你走向车站,当时就认出你来了,但还不能完全肯定,所以就让我的贴身男仆先去找你.”
  
  克雷顿打断他的话:“当然,你真该先回家休息的。我看你的脸色就知道,你昨晚肯定没睡好。”
  
  诺里斯摸了摸自己的脸,依旧笑着:“不过再怎么疲惫,总还有力气招待我的老朋友。”
  
  他亲自动手,抓起旁边的高档红酒为克雷顿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两人碰了碰杯,干脆地一饮而尽。
  
  “敬我们还能相遇!”
  
  如果他今天没有看到克雷顿,也许他们下半辈子也没有再相见的机会。
  
  “敬相遇!”克雷顿同样快活地说:“但我有个疑问,你以前好像不是黑发,如果我们发色相同,我会记得的。”
  
  诺里斯惬意地把玩酒杯,听到这个问题,便洒脱地把头凑过去,让克雷顿看清自己的头发:“我的一些忠心的朋友建议我染成这样,他们说这样会让我显得年轻,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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