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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信王的早餐

555 信王的早餐 (第1/2页)

“大王起来了!大王昨夜歇得可好?”
  
  “还行!就是天真热了,还有,昨日是否又多了许多人入城?都到了深夜,感觉院子外头的动静还是不小呢。”
  
  “应该是,运动大会后日就开始了,听说昨日,南洋代表团也到了城里,自然,他们那艘船也带来了不少观众,也有占人土著,也有去南洋多年的华侨,咱们这一带自然是热闹了——屋舍这一片应该是全住满了罢!”
  
  “人多到这个程度,还真是让人没有什么出门的念头——一身汗不说,人群的味儿也着实是不好闻。”
  
  “可不是这个理儿?这个月真连菜都不好买,新鲜蔬果翻了倍的往上涨价,平日里便走红的小吃,更不必说了,乌味美面包房的蛋糕,现在完全缺货了——搞不到精面粉不说,就连奶油、黄油之类的东西,现在也完全断货了,现在哪还有时间慢慢发酵来制奶油啊?听养牛场的人说,新鲜牛奶刚挤出来,煮沸了之后,打在桶里,运到农场外,一人一碗就卖完了——他们养牛场开在海边,游客如云!一听说是专养奶牛的,全都来看个稀奇,恰好也是天热了,如今城里交通不好运货又慢,怕送到工坊都馊坏了,他们干脆就在养牛场往外卖,一点不亏还多赚了不少。”
  
  在云县北面,一处由好几个两层小楼连缀而成,带了花园的大院内,信王正和他的大伴曹如一边闲话着家长里短的琐事,一边在桌边落座,预备用他的早饭,他轻轻扫了一眼桌面,会心地微微一笑:早餐相比平时的确是简单了一点,曹伴伴刚才的话,半是闲谈,半是解释,如此一来,即便是有些不满,想必信王也就一笑了之,并不会发作出来,徒惹不快了。
  
  说是简单,这也看和谁比了,虽然是早餐,桌面上也是林林总总放了七八个碗碟,这自然是一般人家无法想象的气魄,但和以往在宫中的例比起来,又确实是简朴得多了。
  
  在宫中,早餐一般没有一十来道菜也是下不来的,而且肉菜居多,饽饽、面食类也是花样百出,在云县定居之后,信王的饮食习惯逐渐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七八个碟子倒是菜多荤少,而且口味都很清淡:凉拌黄瓜,酱醋汁调味,酸味为主;拌茄子,这是辣口的小菜,汆菠菜、拌的嫩嫩的空心菜叶,四道素菜,加在一起大约两小碗的量,再有一碟两个嫩生生哆嗦着的温泉溏心蛋,泡在一汪料汁里,一碟煎马鲛鱼的鱼鲞——所有菜里就这个是最咸的,用来下饭用。
  
  主食两碗:一碗白米饭,一个杂粮的馍馍,酱料、咸菜不算在内,是随时取用的,这样的一顿早饭,说实话费的只是功夫罢了,在夏日的南方,菜本身绝对不算奢侈,便连平民百姓都能负担得起,什么燕翅之类的名贵材料,一概均无——
  
  这倒不是因为敏朝使馆这里供给不充足,实际上,使团毕竟身处云县,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就是撮合两地贸易,油水丰厚,用度一向是非常足的,休说燕翅,就是顿顿小蛋糕加奶茶都能负担得起。只是信王来到买地之后,养生观念一变再变,又从谢六姐那里,获取了对于家族遗传病的焦虑,是以现在不但热衷于锻炼身体,对于入口的东西,控制得也非常严格,丰腴厚味的美食,一概敬谢不敏,倒是和他远在京城的皇兄不谋而合,成了华夏第一批所谓‘新式养生达人’。
  
  多蔬菜,保证蛋白质,油盐糖限量,碳水也不能贪得无厌,再加上充足的体育锻炼,如此三四年下来,信王早已不是当时来买那清秀瘦弱的少年郎了,如今的他,身高大约在175左右,虽然在买地这里不算是太过出挑,但至少也长了近10厘米,身形劲瘦——肚子上的腹肌已是时隐时现,脸颊也如刀削斧凿一般,再无一丝赘肉。
  
  他祖传的丹凤眼微微上挑,肤色微黑,气质卓异过人,打眼一看完全可以说一声‘英俊潇洒’,十七岁的年纪,已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声音也渐渐低沉下来,有了些成人的样子了。
  
  说到身子,自然也比来买时好了不少,如今信王一年也难得去一次医院,身强体健、敏捷过人,在使馆中是有名的健身达人,偶尔去云县运动场上打打篮球,虽然因为身高所限,抢不得篮板,但三分球的命中率,还是很值得他自夸一下的。
  
  先吃清淡的蔬菜——天气热了,便是凉食也是无碍,或者说更适合刚锻炼完,汗水淋漓的胃口,随后再伴着豆浆来吃温泉蛋,若是往时,信王是喝牛奶的,但是刚才曹如也说了,这个月都没有牛奶送,便改为供应黑豆豆浆,这黑豆应该也是买地的作物,磨浆味厚浓郁,令人喜爱不已,信王喝了几口便赞道,“凉沁沁的,生津解渴,伴伴受累去厨房问一嘴,方子记下来,写信时给大兄捎带过去。”
  
  他现在对曹如说话,不自觉倒是越来越客气了——并非是因为两人的关系有所疏远,或者信王不那么自信了,而是因为在买地这里,六姐以下人人平等,就算是谢六姐,公务场合之外也是和蔼可亲,连就餐都是去食堂排队,倘若她没空去食堂吃饭,秘书办的人为她打饭,也一样循规蹈矩。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久了,信王不免也耳濡目染,逐渐把身上那些藩王的做派都一一地改了。就说眼下使馆的吃食,他不过是用一个专门的厨子而已,于食材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经常也和大食堂吃一样的菜色。
  
  “一会就去办。”曹如笑眯眯地为信王又斟满了一杯豆浆,“这几日海鲜都不好买,昨日我还说,大王惦记着要吃新鲜的淡菜,恰好昨夜是大潮,今日恐怕有人来卖的——却不料今早厨子回来,双手空空如也,连淡菜都卖完了!还好使馆里存货多,光是各色鱼鲞就备了不少,还能熬一熬,否则再这样下去,大家岂不是要一起吃咸菜就饼子了?”
  
  淡菜确实不算什么名贵的海鲜,但营养价值高,非常的鲜美,而且根据传言可以补肾,在坊间是颇为受到欢迎的。信王对它也很喜欢,倒不是因为它补肾,而是因为好吃,肥嘟嘟的新鲜淡菜,水里一烫——穷人把那水也要拿去做汤羹的,认为有特殊的鲜味。
  
  使馆这里的厨子也学了本地的做法,把淡菜汤取上层的清汤,撇去底层泥沙不用,下新鲜笋碎、少许雪里红腌菜、金钩海米有就加一点没有也无妨,再来一块哆哆嗦嗦的嫩豆腐、腰连肉末,汤沸之后加少许盐勾芡,装碗后洒一把新鲜的水芹菜碎,就是本地人家常吃的汤羹了,虽然无名,但因为材料廉价,在云县这里叫‘海鲜羹’,一般的小馆子也是少不了它的。
  
  光是这汤,信王洒点辣椒粉,加点醋,可以连喝三碗,而淡菜汆过之后,在油醋碟里略蘸一下,送入口中,虽然吃相不雅——就是要用牙齿和手扯断淡菜的内脏,吃口才最新鲜——但是,这样的鲜美是在北地皇宫完全无法想象的体验。信王甚至感到在信中难以向大兄形容,不亲自品尝一番,怎会知道天下还有这样廉价却上乘的美味呢?这淡菜简直值得做一篇文章大为称颂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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